佚名
不详
2008-03-24
年过半百的浙江湖州市民老欧做梦也没想到买彩票会中奖,更没想到中奖后会惹来一身麻烦,还把湖州市民政局告上了法庭。近日,经湖州市中院调解,老欧终于拿到了他应得的钱。
老欧和老伴均已退休,住房面积仅30余平方米。因为无房,儿子快30了还未成亲。1993年1月,湖州市民政局所属的湖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举办彩票摸奖,奖品中就有住房。老欧便怀着碰碰运气的想法买了不少彩票。他果然中了兴趣奖。按规定,兴趣奖获得者,首先可获得一台54厘米的彩电。此外,还将通过摇奖形式,在15名兴趣奖获得者中产生两名房屋奖。同年2月15日,老欧又成了房屋奖获得者。
摇奖前,湖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发了一个“兴趣奖得奖说明”,明确中奖所得住房面积为67.7平方米,另加11平方米的车库,价值5万元。但是,在兑现奖品住房时,老欧所得的住房面积仅为66.51平方米,而且车库也没了。为此,老欧多次找到房屋开发商和湖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交涉,但始终没有结果。老欧也始终没有住进那套住房。2002年7月,老欧一纸诉状将湖州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按“得奖说明”补足住房和车库面积。
湖州市城郊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达成的合同合法有效。原告获得奖品时发现违约,应在法律规定期间内上诉。鉴于原告上诉时间已超过法定期限,遂一审判决驳回老欧诉讼请求。
老欧不服上诉。经湖州市中院主持调解,湖州市民政局与老欧达成最终协议:老欧将所得住房退回给彩票发行单位;湖州市民政局则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名义,支付其所得的奖品房屋价值5万元,并另外补偿老欧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