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不详
2008-03-21
云南省福建商会是在云南、福建两省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的关心支持下,经云南省民政厅审核批准登记并报国家民政部备案的民间社团组织,于1996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首届商会荣聘云南、福建两省领导、厦门、泉州市领导和海外知名人士为名誉会长。首届商会为旅滇闽籍乡亲穿针引线、牵线搭桥、促进滇闽合作、共同发展,先后有港、澳、台及秘鲁、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地区的商界知名人士来滇考察、投资。经过八年的发展,闽籍赴滇投资兴办企业和从商人士近20万人,从事行业有:房地产开发、旅游、酒店、化工、水电、煤炭、钢铁、农业、塑胶、五金、建材、电子、机械、通讯设备、服装鞋业、乳业食品、水产养殖、医疗卫生、建筑装饰、茶叶、药材、建材、机电等专业市场开发经营、园林绿化、苗圃花卉种植、珠宝首饰、综合商贸和边境贸易等。累计兴办各种企业商家一万多家,年贸易额近400亿元人民币,到目前累计投资总额3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金源集团参与新昆明建设特大型地产项目投资近100亿元人民币,三鑫集团投资旅游、电力、矿业等约10多亿元人民币,福临达佤文化投资旅游、房地产开发合同投资额7.06亿元人民币,双友企业投资钢铁厂2.2亿元人民币,投资亿元以上的恒通国际集团、华港集团等以及千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近百家,为滇闽两地商品流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首届商会坚持以会员为服务对象,团结旅滇闽籍乡亲,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和团结、友爱、互助、互勉,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努力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调解经济纠纷;协调会员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为会员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排忧解难,累计协助解决此类纠纷和困难近二百起;努力为会员和乡亲多办实事,最突出的是配合闽滇两地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解决外出流动人口不必每年回老家三次进行节育双检,实现在居住地就地查孕查环,免除“劳民伤财”和耽误正常经营活动,广大会员和乡亲争相叫好,也得到两地政府好评。
闽籍企业家们旅滇十多年来,在当地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扶持鼓励下,发扬“爱拼才会赢”的精神,艰苦创业、勤劳致富,他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不忘回报社会,自商会成立以来,以商会和企业家个人名义为“希望工程”捐资助学,捐助体育设施建设、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累计捐款总额近二千多万元人民币。首届商会为了更好地维护会员和闽籍乡亲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商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当地省、市政府组织的各种社团活动和有关会议,有的被当选为云南省地、州、市、县政协委员,代表旅滇乡亲的意见参政议政;云南省福建商会和在昆闽籍兄弟商会的会长被推选为昆明市特设外地驻昆机构管理协会副会长。经过八年的努力工作,提高了社会知名度,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二届云南省福建商会是在首届福建商会基础上发展壮大的,联合在滇闽籍兄弟商会即莆田商会、晋江商会、南安商会、安溪经济促进会、磁灶商会、内坑商会以及德宏州福建商会、思茅市福建商会、曲靖市福建商会10家共同组建的新一届云南省福建商会(10个闽籍兄弟商会仍然具有各自独立法人资格)。本届商会会员由上届600余人增至2000余人,理事由上届65人增至500余人。2004年11月28日召开理事会议换届选举第二届云南省福建商会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张银森当选会长、肖荣富当选理事长、王炳祥当选监事长,组建了新一届商会领导班子。并邀请云南省、福建省有关领导和商界知名人士为名誉会长、永远名誉会长,上届云南省福建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为云南省福建商会创会会长。
商会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服务的宗旨,服务的重点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从“家族式”朝向股份制企业发展,积极参加大中型项目投资建设,把民营企业做强做大,为西部大开发、现代新昆明建设和闽滇合作共同发展贡献力量。商会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排忧解难、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干实事做好事。商会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城信、守法、贡献,提高会员素质。开展工商专业业务和普法知识培训,帮助民营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继续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会计、审计、融资、法律、咨询等服务;组织会员企业举办或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家们联合投资参与现代新昆明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大中型项目建设;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东盟以及省外各地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共同发展,加强滇闽合作共谋发展。
商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商会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云南省福建商会持续健康发展。商会自身建设包括组织、制度和思想作风建设,商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长、副会长分工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商会的组织机构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聘用“少而精”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办公室工作制度等必要的制度,促使商会工作有条不紊,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本届商会将进一步注重思想作风建设,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搞好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团结,为建设团结文明的商会共同努力。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廉洁自律,维护商会声誉,用班子成员的模范行为作表率,带动和影响广大会员,“内聚人心,外塑形象”共同努力提高云南省福建商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信誉,办成团结、文明、进步的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