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海英律师,1991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现执业于云南会凌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职务,负责本所诉讼业务工作。
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昆明电机厂经营科,主要承担企业经济活动中合同的草拟、审核、履行过程中法律问题的处理任务。其间参加了企业清产核资改制工作,主要负责对企业多年累积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欠款的回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单位的肯定。这一时期的工作为后来从事律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即使在繁忙的工作期间,刘海英律师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学习习惯,除自学了全国助理经济师、经济师课程,并通过全国资格考试外,还利用业余时间重新回到云南大学,学习国际贸易,并拿到了国际贸易专科毕业证。
刘海英律师于1993年参加了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取得律师资格证书。199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十年以来刘海英律师承办了大量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其中在刑事诉讼、民商事业务和企业法律事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刑事案件,每年办理量都达几十件,刑事案件罪名较为广泛,几乎涉及到刑法分则中所有常见罪名。其中影响较大的案件主要有褚强妨碍公务(到省委静坐与西华派出所警察发生冲突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杨勇抢劫(判处缓刑),苏俊强奸(强奸幼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唐存柱贩卖毒品、陈瑞国贩卖毒品(1.5公斤海洛因,判十年有期徒刑),王云坤故意伤害(致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等等,凭着较高的工作能力,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和认同。
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历使刘海英律师在与各公安、反贪机关办理会见、批捕、公诉机关了解案情、人民法院辩护等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工作能力得到了更大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从事律师刑事业务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刘海英律师坚信,刑事辩护是一场以生命和自由为砝码的黑白博弈。生命的崇高、自由的不可侵犯是律师办理刑案的根本出发点,铁的证据、不懈的努力是对律师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再加上对职业的由衷热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定会在律师工作的海洋里扬起成功的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