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刘凌被聘为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民主监督员
经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并报政协第十二届昆明市委员会秘书长会议批准,我所主任刘凌律师被选聘为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民主监督员,任期一年。
二〇一二年六月
滇公网安备 53019002000139号